11月4日下午,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在综合楼1305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专题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组织生活会由法学院教工支部书记王海根主持,全体教工党员参加。
法学院总支书记程德理首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概况进行了介绍,回顾了历次四中全会的主题。他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首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此举对于我国加快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执政理念的新变化、执政水平的新提高。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叁个重大问题,它们互有逻辑关系,所有改革的落脚点均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随后,程书记对《决定》的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了重点解读。内容包括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六大任务。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与会党员结合中央《决定》,从法学研究、法学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学习讨论持续了1个多小时,气氛热烈。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宏伟蓝图,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教工党员们结合本职工作讲体会、谈认识,并纷纷表示要切实把全会精神贯彻到思想和行动中去,坚持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