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晚,沉明博士在我校四平路校区综合楼1305为我院师生做主题为“美国法学院与法学教育批判”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徐钢副教授、学工办主任娄亚丹老师、鲍方舟老师出席本次讲座
沉博士由美国法律教育结构入手,着重分析了美国律师协会对法律教育机构的认证及其负面影响。同时,他为在场师生介绍美国法学院法律教育的社会功能错位及其后果,穿插邓肯法学院等具体案例,阐释生动灵活。
徐钢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
一部分有志于将来去美国法学院继续深造的学生也积极参与,与沉博士展开交流互动,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
沈明,清华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Edwards 研究员,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Rajawali 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