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卓越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开拓我校学生的国际视野,资助品学兼优、特别是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交流项目,根据学校专项经费使用规划,特设立同济大学大学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助金(以下简称“奖助金”)。现开展第八期项目申请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意申请者请仔细阅读《同济大学大学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助金管理办法》及《同济大学大学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助金申请表》(见通知附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本期奖助金资助的范围为在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内启动的学生出境交流项目,交流项目结束时间须在2017年3月15日之前。
3、有申请意向的本科生、研究生请按照《同济大学大学生国际交流奖助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完整申请材料,并提交院系审批。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5日。
材料递交地点:四平路校区行政北楼419室 ;嘉定校区复楼(原F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
本期奖助金的所有信息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请申请者及时关注本期奖助金的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础、“同济大学生”微信订阅号
叠、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丑迟迟辫://蝉迟耻诲别苍迟.迟辞苍驳箩颈.别诲耻.肠苍/)
颁、同济大学研工部网站(丑迟迟辫://测驳产.迟辞苍驳箩颈.别诲耻.肠苍/)
4、咨询方式:
础、关注“同济大学生”微信订阅号,直接回复咨询内容即可。
叠、发送咨询邮件至迟箩蝉锄办蔼迟辞苍驳箩颈.别诲耻.肠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助金”。
5、1月上旬将组织开展奖助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及选拔,并讨论确定获得本期奖助金资助的学生名单。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6、申请者请妥善保管交流期间的行程单、登机牌、机票发票等单据原件和有效住宿收费证明单据原件,以备报销之用。
7、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8、联系人:王老师 021-65987367
附件一:同济大学大学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助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同济大学大学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助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