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晚,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在果冻传染煤九一为师生做了题为《法治的历史》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同济大学副院长徐钢主持,蒋晓伟教授进行评议。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等参加了报告会。
何勤华教授以最近的时事热点为开篇,讲座内容从法治的起源、法治的发展、新中国法治道路的反思叁方面展开。对于法治的起源,何勤华教授从东西方两个视角进行总结。先秦时期以商鞅和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是中国法治本土资源的滥觞,而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治理念则成为我们可以吸收和借鉴的资本主义法治哲学的系统来源。完善的法治概念必须理解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法治理念,以此获得一个准确的法治体系。
对于法治的发展,何老师先是从外国法治进行阐述,对此叙述了六个方面,一是中世纪阿奎那良法;二近代洛克的自由的定义和英国式叁权;叁是孟德斯鸠经典的叁权分立与制约;四是卢梭的人民主权。五是美国的人权叁要素以及美国式叁权分立;六是对于德国的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的法规创造权及法律保留等制度。对于中华民族对法治的贡献,何教授重点强调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地位,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将法治摆到极高地位;提出了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强法律实施,提升其权威和生命力;保证司法独立;加强法治队伍的建设。就新中国法治道路的反思,何老师讲授了自己的叁点总结,一是法治规范下的发展是硬道理;二是法治引导下的改革,深化改革;叁是法治约束下的反腐是制度建设。
在学生提问环节结束后,蒋晓伟教授上台就讲座的内容分享看法与思考,对何勤华教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