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应我院邀请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级法院(Düsseldorf Higher District Court)首席法官Dr. Thomas Kü丑苍别苍为我院师生做题为“标准必要专利及合理非歧视条款——德国司法的现时实践”的报告,报告由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Peter Ganea教授主持。
Kü丑苍别苍法官首先介绍了标准必要专利(SEP)和合理非歧视条款(FRAND)这两个基础概念,对于标准必要专利,主要从供需两方面分析了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是否占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标准,阐释了划分专利类型的意义,并从专利应用对于产物的市场进入及其核心竞争力两个层次的影响程度对专利的重要性程度进行了区分。
对于合理非歧视条款,Kü丑苍别苍法官首先阐述了德国法庭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主要判断标准,比如必要专利权人收取高昂的许可费过度剥削被许可人,产生专利劫持和专利费迭加等现象,又从反面论及了对必要专利权人的保护——禁令请求权,并论述了向标准化组织做过FRAND承诺的权利人对潜在被许可人的提出禁令抗辩的限制条件,以及他在审理相关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和反思。
报告用德语进行,大约持续了1个多小时,法学院叁十余名师生包括法学院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教研部主任高旭军教授听取了讲座,报告结束后,我院师生与Kü丑苍别苍法官在Ganea教授的主持下进行了40多分钟的讨论,同学们和高旭军教授提出了很多有实际意义的问题,比如SEP的具体判断标准、判断主体,FRAND原则在华为案中的实际适用、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适用关系等,Kü丑苍别苍法官结合他深厚的理论研究背景和二十多年的法官经历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阐释,使学生对中德专利案件审理的实务区别以及德国当前对合理非歧视条款的具体适用方式和未来走向有了更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