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申请材料:
1.自荐信一份(无需专家推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4.《同济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与总评成绩排名证明;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托福成绩或GRE成绩等)(原件备查);
7.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1寸照片1张(复试资格审查时自行粘贴在《复试记录表》上)。
请将以上1-7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9月22日上午7:30-8:30提交学院。
叁、初审选拔原则:
学院将对预报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学校以及本科在校期间表现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于9月18日在法学院网站(http://law.tongji.edu.cn/)公布。
四、 拟录取原则和拟录取人数:
学院以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jszs.tongji.edu.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预报名数据为基础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复试将实行差额复试,2020年法学院拟录取校外推免生约50名左右(含暑期学校优秀学员资格获得者)。我院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注: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会根据实际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五、 申请流程:
1. 查询专业招生目录
有意申请我院的具有母校推免资格者请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或者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ongji.edu.cn),查询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2. 网上申请
有意者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硕士推免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我院预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中午12:00。超过截止时间可以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报名,学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复试。
注意:
1)无论是否提早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凡有意申请我院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参加过我院2019年暑期学校的学员,也需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申请。
2)为确保申请者及时接收后续通知,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
3. 材料初审
学院在进行推免研究生复试名单资格初审时,以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jszs.tongji.edu.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2019年9月16日中午12:00前的预报名数据为基础,我院将于9月18日在法学院网站(http://law.tongji.edu.cn/)公布复试名单。
4、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9月22日,地点为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楼。复试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9月22日 |
7:30--8:30 |
报到、资格审查 |
衷和楼1302室 |
8:30--9:30 |
外语笔试 |
衷和楼1305室 |
9:40--10:40 |
专业笔试 |
衷和楼1305室 |
10:50开始 |
综合面试 |
衷和楼1302室 |
具体复试安排见法学院当天安排。
复试主要考查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部分按150分计,包括专业基础能力、培养潜力、分析和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占复试总分的43%;
(2)外语能力考核部分按100分计,包括专业外语笔试与专业外语口语、听力两项,各按50分计。外语占复试总分的28.5%;
(3)专业课笔试部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总分的28.5%。
5. 拟录取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录取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贯彻教育部和学校“公平、公正、规范、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法学院将于9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处审核后公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此次复试及选拔不通过:
1)政审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6. 正式报名及确认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如取得母校推免资格,请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完成网上报名与接受确认等相关工作。
请于2019年9月28日9:00前完成报名申请,于2019年9月28日12:00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2018年9月28日17:00前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逾期未接受确认,学院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
1.获得我院2019年暑期学校优秀学员,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按照法学院后续公布的2020年推免生相关通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正式报名、接受和确认等相关工作,逾期未操作,视为放弃优秀学员资格。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政审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5985385(张老师) 咨询邮箱:46768774@
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或工作有异议,可先通过上述咨询电话和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认可,可向我院纪委投诉,邮箱:。